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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

南京海关 nanjing.customs.gov.cn

  • 网站名称:南京海关
  • 网站分类:政府组织
  • 收录时间:2022-04-04
  • 网站地址:nanjing.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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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 网站介绍

名称:南京海关,nanjing.customs.gov.cn

分类: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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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南京海关首页:nanjing.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网上直播,交流互动,在线办事,减免税。政务微博。

工作动态/南京海关2012年,南京海关在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全面履行把关服务职责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

南京海关将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与党***、总署党组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关区工作融入新时期江苏改革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

二、积极服务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南京海关以服务江苏发展大局为重要任务,切实转变职能实现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海关。

(一)全力以赴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全关发动、全力以赴,将“稳增长”作为贯穿2012年的重要工作。关领导带队深入外贸重点地区调查研究,先后3次专题向省领导建言献策、4次出台支持措施,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等领导充分肯定。

(二)多措并举助推转型升级。

全力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创新驱动。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三)千方百计提升服务效能。

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咨询服务。强化窗口服务。做好建言献策。

(四)深化合作凝聚服务合力。

三、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推动执法统一。制加强实际监管。全年监管进出口货运量27519.1万吨,监管进出口总值3418.2亿美元,分别增加10.4%和1.3%;监管运输工具141363辆/艘,增加35.3%;监管行邮物品882.4万件,增加139.7%;全年税收入库1478.2亿元。保持打私高压。

四、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打造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加强思想政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3年,我关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践行“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加强口岸实际监管、支持全省外贸稳定增长、积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不断改进监管和服务,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负责项目/南京海关南京海关直属国家海关总署领导,现为正厅局级海关,负责江苏省内各口岸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监管,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验放,同时办理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等海关业务。现任领导/南京海关李多宽南京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男,1954年4月出生,汉族,河北玉田人,***党员,大学普通班学历,现任南京海关党组书记、关长,一级关务监督。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从事海关工作,历任海关总署副处长、处长,海关总署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厅局级),厦门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南昌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正厅局级)。2009年4月任南京海关党组书记、关长。主持南京海关全面工作。盛占省南京海关党组副书记、副关长

男,1952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烟台人,***党员,党校本科,现任南京海关党组副书记、副关长(正厅局级),一级关务监督。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从事海关工作,历任南京海关行政处、人教处副处长,扬州海关关长,人事处处长,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兰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正厅局级)。2009年5月任南京海关党组副书记、副关长(正厅局级)。

协助李多宽同志抓关区全面工作,主要分管:办公室、稽查处、风险管理处、企业管理处,联系江苏海关学会;联系江阴、泰州、淮安海关。 冯忠明 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南京海关政治部主任

男,1955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东台市人,***党员,党校研究生,现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二级关务监督。1973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江苏师范学院盐城分院、盐城市委、江苏省政府多个部门工作;1992年6月起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003年1月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

主要分管:人事处、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政治部办公室、现场业务处、驻邮局办事处;联系连云港、无锡、盐城、宿迁海关。

冯忠明 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南京海关政治部主任

男,1955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东台市人,***党员,党校研究生,现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二级关务监督。1973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江苏师范学院盐城分院、盐城市委、江苏省政府多个部门工作;1992年6月起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003年1月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

主要分管:人事处、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政治部办公室、现场业务处、驻邮局办事处;联系连云港、无锡、盐城、宿迁海关。王杰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男,1956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二级关务监督。1973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市商业部门、上海海关等单位工作,1996年3月起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006年11月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主要分管:监管通关处、加工贸易监管处、综合统计处、驻江宁办事处,联系江苏报关协会;联系苏州、苏州工业园区、南通、新生圩海关。沈晓红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女,1958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省长沙市人,***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二级关务监督。197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湖南省电子研究所、长沙海关等单位工作,1995年8月起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007年8月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主要分管:法规处、关税处、审单处、财务装备处、关务保障处、技术处、驻禄口机场办事处、机关服务中心、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联系张家港、常州、扬州海关。司永胜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南京海关缉私局局长、缉私局党组书记

男,1953年4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新郑市人,***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南京海关缉私局局长、缉私局党组书记,二级警监。1968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兰州军区、西安市公安局、西安海关等单位工作;1992年8月起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005年8月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南京海关缉私局局长、缉私局党组书记。

主要分管:缉私局;联系镇江、徐州海关。王允泰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男,1954年3月出生,汉族,山东蓬莱人,***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二级关务监督关衔。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海军东海舰队、上海海关、乌鲁木齐海关等单位工作,1993年起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2011年9月任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局级)。

主要分管:督察内审处、监察室。成员/南京海关截至2002年底,南京海关下辖2个副厅局级海关,19个正处级海关,15个副处级办事处,以及1个缉私局和9个缉私分局。南京海关坚持“从严治关”方针,培养造就了一支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精通业务的海关队伍。监管区域/南京海关南京海关的监管区域为江苏省全境,随着江苏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南京海关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监管进出口货运量,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料值等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国海关排名前列。南京海关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对各类走私违法行为严防猛打,有力地维护了江苏口岸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内设机构职责/南京海关办公室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协助关党组和关领导研究制定关区海关发展规划、业务工作及综合性改革方案并组织推动;研究起草本关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的请示、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重要文稿;组织本关区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审阅本关各部门、各隶属海关工作报告,负责综合情况。

2.组织落实上级领导和关领导的批示,督促检查并组织落实关领导布置的政务工作。

3.联系机关各处室工作,负责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有关事项,围绕关党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4.为关党组和关领导工作提供行政辅助服务,协助关领导组织全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办理关级行政会议和关区关长会议会务,负责各种接待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5.研究提出本关区公文处理规程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

6.组织开展海关政策理论研究和工作对策研究,组织推动重大业务改革的调研,编发政研刊物。

7.负责关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并具体承办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呈报和管理。编写海关大事记和各类简报。

8.按照上级要求,研究提出本关区文档和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关文电收发印制和立卷归档工作;掌管本关印信;负责本关安全保密工作。

9.负责本关新闻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关区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关新闻发布工作。

10.在省口岸办指导下,就本关口岸事务和“大通关”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口岸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协调。

11.研究提出关区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技术处管理关区科技应用项目。

12.接受总署办公厅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关区办公室系统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13.归口管理关区的外事工作,负责外事联络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办理本关组团出国任务立项手续。

14.研究提出本关安全生产、值班、维护社会稳定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本关机关值班工作。

15.组织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

16.负责机关信访和关区海关外部业务咨询的牵头协调与扎口管理工作,动态评估南京海关业务咨询投诉情况,指导关区各下属单位信访工作。

17.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和维护本关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并负责本关对外联系、对外沟通及海关社会公关工作。

18.协助关党组和关领导负责处理各项突发性事件。

19.联系海关学会工作。

20.办理关党组和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秘书科、研究室、新闻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机要科、综合档案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法规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研究全面推进南京关区依法行政建设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具体落实。

2.管理南京关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审理南京海关管辖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办理南京海关被复议案件,指导、办理南京海关及关区行政应诉事宜,承办南京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南京关区行政执法的监督。

3.负责制定本关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本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审核本关其他部门、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本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备案工作;收集、研究执法难题,及时向总署提出立法建议。

4.归口管理南京关区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南京海关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关区法制培训,参与对关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考核培训工作。

5.为本关重大事项的决定提供法律咨询,为本关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开展关区法制理论研究工作。

6.负责对外法律咨询,以及就法律事务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7.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8.负责本关区贸易管制措施的贯彻落实,收集本关区现场海关遇到的有关贸易管制措施执行中的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办法。

9.负责对本关区未放行贸易管制商品进出口数据和有关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综合分析,开展贸易管制措施执行方的风险管理工作。

10.负责关区海关业务系统参数数据库的下载和维护管理。

11.负责与司法厅律师主管部门对口联系,负责关区公职律师的统一管理及相关法律事务。

内设机构名称:知识产权科、复议应诉科、综合业务科关税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承办关税司下达的关税立法、进出口税收政策、税则税率、税费征收与减免、归类、审价、原产地、整车认定、网上支付及退补税管理规定等项目调研和课题研究。

2.负责关区征管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各项征管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征管工作;按照海关总署的税收计划拟定关区各关税收指导性计划,组织完成关区年度税收征收任务;负责税收要素的管理和征管质量的考核。

3.负责关区减免税工作的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各项减免税规定和工作程序,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减免税工作;承办关区重大免税项目备案核准、重大减免税申请复核和不予免税商品的认定;归口同省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工作。

4.负责关区商品归类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商品归类工作制度以及关税司和各归类分中心做出的归类决定,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归类工作;受理解答关区归类问答;承办关区内商品预归类和ITA商品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关区海关商品化验送检工作,归口与化验中心和总署委托化验单位对口联系;组织实施关区原产地认定工作。

5.负责关区审价工作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海关总署制定的审价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指导、监督和协调关区估价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和上报价格参考资料,提出、发布和调整关区重点商品风险参数;承办南京关区价格预审核和便捷审价企业的审核,关区价格咨询、专业认定工作。

6.负责关区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的职能管理,组织实施总署制定的构成整车特征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承办本关区汽车生产企业的车型备案工作及税款担保相关手续,督促指导本关区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在产车型是否构成整车特征的自测工作,负责对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情况进行监控。

7.负责对关区税收征管、减免、归类、价格、原产地、反倾销等征管业务的监控、调研和风险管理;组织对税收要素和税源结构进行动态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商品进出口贸易动态的跟踪监控;编制、汇总、上报有关税收征管数据报表及税收分析和监控报告;编写关税工作信息。

8.负责网上支付、关税计核、滞纳金、政策性退税等关税业务的管理,承办相关事项。

9.归口同关税司及其13个外脑机构的联系和上报、请示有关税收征管的业务问题;协调和协助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征管业务和与其他海关或与其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税收征管相关事项的联系配合。

10.负责总关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管理关区估价、归类、减免税技术小组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价格科、征税科、归类科、汽车零部件核管科监管通关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关区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企业、运输工具和驾驶员的行政审批。

2.负责关区直接退运货物的行政审批。

3.负责关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海关便捷通关措施的行政审批。

4.负责关区暂准进出口货物延期的行政审批。

5.负责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各类海关监管场所(除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外)以及进出境货物舱单和转关运输的职能管理。

6.负责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查验布控、分析评估和检查指导。

7.负责关区海关除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外的各类监管场所和开放口岸及免税品商店监管条件的审核验收和监督管理。

8.负责对各类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的公私用物品、获准入境定居旅客进境安家物品的职能管理。

9.负责关区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进出境邮递物品、快递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他进出境物品监管业务的职能管理。

10.负责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商品监管业务的职能管理。

11.负责关区进出境货物转运、通运、过境和转关运输业务的审核协调和舱单数据的监测、监控、分析评估。

12.负责关区物流监控及货物查验的科技装备、设施配置及专项经费的申请、转报、分配和日常使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卡口设施及其系统的技术标准管理。

14.负责拟定并组织关区通关作业流程、管理制度的实施,检查指导通关作业过程,协调通关过程中各业务部门、各作业环节之间的业务联系配合。

15.负责涉及通关作业改革项目业务方案、通关方式、作业流程等的研究论证、组织协调、研发推广等工作。

16.负责H2000通关管理系统(审单作业系统除外)相关岗位授权、人员培训以及监管方式的修改测试、关区代码的审核报批和授权管理。

17.负责关区监管、通关作业绩效、执法水平的评估、监控与指导。

18.负责关区武警部队协助海关执行监管、缉私任务的协调联络、业务指导和其他协助海关监管队伍的管理。

19.负责关区监管通关业务突发事件的管理。

20.负责与其他海关或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对涉及物流、通关、监管等相关工作的联系配合与协调。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业务科、物流监控科、选择查验科、通关管理科审单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按照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报关单数据进行分类审核。

2.负责关区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撤消和修改。

3.对重点、疑难报关单进行重点审核,决定实施估价的,按程序指导现场海关或直接与申报人进行磋商,并填写相关记录。

4.负责隶属海关在审单环节提交的保证金、保证函的电子信息、《特殊通道接单申请表》、审单过程中海关事务担保、《异常业务数据处理申请表》等有关的审核、处置、上报工作:接受现场海关;并按规定转交有关职能处室处理。

5.负责审单环节中的有关基础工作:计税汇率维护;有关审单作业的原始单据、函电的整理和存档;收集、编制归类、审价补税记录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保存、整理审价作业资料,按月编写《估价重大案例表》;

6.受理企业申报过程中涉及报关单电子数据疑难问题的咨询。

7.根据总署及总关的有关规定,制定关区审单业务基本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调整和修改接单审核/征收税费操作规范、滞报金减免、直接退运、非政策性退税审批操作、海关证明联签发操作规范,并指导、检查现场操作。

8.协调通关过程中审单处与其他职能部门及现场海关间的业务联系配合:受理现场海关在接单审核/征收税费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受理进出口企业收付汇及出口退税疑难问题,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建立、维护审单联络员制度。

9.负责“地方关参数维护子系统”中的通道设置等审单类参数的操作维护:根据关区进出口报关单质量的变化和口岸通关需要合理设置或调整审单辅助决策参数;通过对辅助决策结果的分析,确定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以便进一步进行调整;负责H2000系统的其他地方关参数(除全局变量及计数器)维护工作,并审核各部门及现场提交的全局变量申请。

10.定期检查监督关区审单业务执行情况:检查关区保证金和保证函电子数据,并督促处理;检查关区已申报未接单报关单电子数据,并督促处理;检查关区已核注未核销税单电子数据,并督促处理。

11.集中审单环节专业疑难问题处理:对难以认定的价格和归类按程序指导现场海关或向职能部门报送专业认定;对贸易管制、原产地或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统计等疑难问题按程序与职能部门联系。

12.负责向缉私部门移交审单环节发现的信息、线索。

13.负责开展审单作业流程、报关单数据的监控分析,并按照规定要求提出处置意见:适时监控新增设通道中的报关单通关流向是否正常、合理;每月提取关区报关单审结、删改等数据。

14.负责开展审单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审单作业系统风险布控参数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对有疑问的报关单电子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置和评估;通过对报关单量、商品、申报价格或企业的分析,确定审单环节的风险点;运用预警式布控手段,将贸易管制措施、海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和风险管理的处置措施及评估结果转换为各类计算机风险布控参数,要求审单或接单现场加强审核;做好风险信息及监管风险月报的报送工作。

15.根据总署的有关规定,办理关区审单业务有关审批事项:受理现场海关滞报金减免申请,并办理具体审批、转报事宜;受理现场海关非政策性退税申请,并办理具体审批、转报事宜。

16.其他审单类特殊事务审批。

17.参与H2000审单作业系统运行情况的调试、维护:配合技术部门做好H2000系统的运行维护,记录系统故障影响通关的情况;联系解决H2000审单作业系统程序问题及各种故障。

18.负责关区H2000审单作业系统的业务授权及管理。

19.做好审单部门承担的各级课题研究和组织、推动关区审单环节有关课题研究。

20.协助企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报关企业、报关员的质量管理,负责审单环节报关员IC卡记分管理工作。

21.受理企业有关涉及审单作业方面的法规、政策及所辖业务规范的咨询。

22.政务管理工作:加强处室队伍建设,组织、推动、落实处室各项管理工作;办公文件的流转、机要和文档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关区审单部门和处内教育培训工作;上报各类信息,编辑《审单信息》;本处室后勤保障及综合类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业务规范科、运行监控科、审单一科、审单二科、复审科加工贸易监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政策、规定、制度在关区海关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范。

2.负责关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联网监管区等特定监管区域的职能管理和具体操作规范的制订工作。

3.负责对关区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业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负责关区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业务的调查研究。

5.负责关区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问题的请示、答复,解释或请示解释有关加工贸易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

6.负责关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联网监管区等特定区域申请设立的审核、转报工作,以及牵头组织批准设立后的预验收工作。

7.负责关区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审核、验收、年检和职能管理工作。

8.负责关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工作,审核、制订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建立、维护和管理单耗数据库。

9.负责对关区海关加工贸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监管质量评估,考核关区加工贸易和保税货物及保税场所的监管执法水平,编写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风险分析报告。

10.负责关区内销补税的归类、审价,残次品、边角余料认定的职能管理。

11.协调关区保税及加工贸易业务与其他业务职能管理部门或通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负责对关区海关加工贸易业务人员和加工贸易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保税业务科、加工贸易管理科、监控分析科综合统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关区海关统计工作职能管理,执行《海关统计条例》和海关业务统计制度。

2.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关区各隶属海关的统计工作,负责关区报关单和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检控参数,制定并执行统计数据审核、查询和更正的操作规范。

3.编制本关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管理和发布本地区进出口贸易统计资料,归口管理关区海关对外贸易统计咨询工作。

4.负责关区报关单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数据的审核、上报、维护和管理;负责关区报关单数据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5.开展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海关业务统计分析,对本地区进出口运行状况、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对本关区海关业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

6.建立和应用海关执法评估系统,开展执法评估和统计监督工作,对关区海关进行业务数据监控分析和宏观风险分析。

7.负责关区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

8.负责本关区经营单位编码数据库的维护、审核和上报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关区海关统计处罚及关区统计处罚报表汇总工作。

10.负责统计学会工作,编辑学会会刊,开展统计业务调查研究、论文研讨活动,组织关区统计业务人员培训。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统计分析科、贸易统计科、数据管理科稽查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关区海关稽查、贸易调查、市场调研方面的情况,制定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各隶属海关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海关稽查、贸易调查、市场调研方面的工作。

3.根据总署布置的专项稽查任务,组织关区各隶属海关开展专项稽查行动。

4.负责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联系配合办法。

5.负责其它海关的协查工作。

6.负责关区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关区稽查业务的执法检查工作。

8.负责关区稽查业务管理系统稽查部分的管理、维护。

9.负责关区稽查信息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10.完成总署领导、关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专项稽查科、常规稽查科风险管理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关区的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推动、协调关区海关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有关事项。

2.负责组织制订关区风险管理工作和风险平台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与有关业务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3.负责协调开展关区海关和机关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估。

4.负责组织指导关区开展风险管理业务的理论研究,交流、总结和推广风险管理业务工作的方法、技术和经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5.负责协调和推动风险管理平台以及其他风险管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开发、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归口管理关区各类风险信息的采集、整合、编发、报送,建立健全风险信息数据库;对相关信息实施分类处置管理。

7.负责组织、协调关区海关实施有关企业、商品和海关作业规范的风险分析与监控工作,组织并落实预定式、预警式风险布控处置措施。

8.承担南京海关党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办以及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风险信息科、风险管理科、分析监控科企业管理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关区进出口企业行为规范工作,提出规范的要求、方式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关区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注册管理职能,办理关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审批。

3.负责关区企业的分类管理和诚信管理,推进海关诚信体系建设。

4.组织实施关区报关从业资格的处罚。

5.负责江苏报关协会相关业务的联系协调。

6.完成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注册科、综合业务科、信用管理科缉私局行政级别:副局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南京关区打击走私工作计划,负责关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分析,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指挥、办理关区走私犯罪案件查缉,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

3.组织、指挥、办理关区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承办南京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关区海(水)上走私活动的查缉。

5.负责对辖区走私犯罪和行政违法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

6.开展关区反走私情报工作。

7.受理南京海关缉私局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及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应诉和国家赔偿;管理、指导和办理关区缉私部门治安处罚及其复议、应诉工作。

8.负责关区缉私警察的队伍管理、装备管理、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工作,研究制定缉私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关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办理关区海关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

10.承办海关总署缉私局和南京海关交办的重大案件和其他相关工作。

11.负责就缉私工作相关法律事务与司法机关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联络。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政治处、侦查处、查***、海缉处、督察处、计装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情报处、南通海关缉私分局、连云港海关缉私分局、苏州海关缉私分局、无锡海关缉私分局、扬州海关缉私分局、镇江海关缉私分局、常州海关缉私分局、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江阴海关缉私分局、盐城海关缉私分局、淮安海关缉私分局、太州海关缉私分局、徐州海关缉私分局技术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关区通关作业及海关其他业务工作所需的技术保障工作;保障海关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和技术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实施安全管理。

2.负责关区内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和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负责制定关区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工程规范;参与关区科技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海关科技项目工程管理,组织关区内科技应用项目的技术论证、工程管理、技术测试及验收等工作。

3.负责完成总署统一布置的全国海关联网项目的关区内组织、实施、技术协调工作任务。

4.负责防伪工作,负责总署及关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设备的应用、维护和管理。

5.负责关区科技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

6.负责组织关区内重大技术项目的设计、开发、鉴定和应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关区科技成果评选。

7.负责从技术上建立、维护、管理、复制本关区海关业务原始数据库。

8.负责关区科技设备、经费、人员审核汇总,编报关区技术装备规划、器材分配和经费预算,办理关区及总关科技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及报损报废工作。

9.负责联系指导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应用管理科、系统科、网络通信科、信息安全科、运行监控科财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研究、制订并指导关区各隶属海关和本关各业务处(局、室)贯彻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定情况,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关区海关经费、缉私警察经费、***转移支付和违规罚没返还经费、基建经费、税费等各项费用的管理、检查、监督,并对上述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关区各项经费的预算安排、划拨和缴交,搞好关区各项经费、缉私警察经费、税费、罚没收入的预、决算的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4.负责拟定关区基建工作计划,向海关总署和地方有关部门申报基建投资项目,安排基建预算。

5.负责关区机动车辆的定编、调拨、报废、更新管理。

6.负责关区海关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消的审核和备案工作,以及南京海关本级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关区海关关员的制服面料及着装配套的购置和供应工作,以及海关制服的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关区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编制各类固定资产的报表及固定资产的清查及管理工作。

9.负责关区海关依法没收、扣押、超期未报、放弃货物、物品的保管、变卖、处置等工作的职能管理。

10.负责总关机关海关经费、缉私警察经费、***转移支付和违规罚没返还经费、基建经费、工会经费的开支报销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总关关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等会计核算和收缴、入库,保证金、风险担保金的保管、清、转、退和会计核算工作。

11.负责关区财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会计证的管理工作,拟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总关基建经费会计核算、管理和落实经批准的基建项目,参与基建项目、维修工程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办理各项房产产权手续,登记房产帐册工作。

13.负责总关固定资产的调配、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协调各处局室搞好资产管理,并对相应的固定资产做好登记统计。

14.负责总关住房制度改革,房屋买卖、租赁房屋产权登记及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15.组织关区各项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情事予以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16.负责关区政府采购的职能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办理南京海关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17.负责总关财会档案的管理工作。

18.负责对关区科技后勤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状况、会计核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9.负责关区业务单证、票据的计划安排、统计、上报并调拨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资产装备科、经费科、财务基建科、税费科、预算综合科、缉私警察经费科关务保障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本关区装备设备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关区关务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2.负责拟定本关区车船装备及油料、监管查验设备、检查化验设备、信息化设备、缉私装备(含武器、警械和专业设备)、制服装备、业务单证等各类装备设备的配备计划和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拟定本关区实物资产(含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关区实物资产,负责关区内实物资产的购置及重要实物资产的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负责关区内实物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事宜,并负责用于经营性实物资产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4.研究拟定本关区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有关工作。

5.指导和协调本关后勤服务工作。

6.承办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人事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干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区海关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指导隶属海关干部人事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系统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升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离退休、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规章制度。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各级干部进行考察、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有关干部的报批报备工作;机关部门、在宁海关单位、隶属海关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对关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关区海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核定科级行政领导干部职数。

5.负责在编制额度内,编制年度公务员招录和海关院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考录工作。

6.负责办理各类人事调动及院校毕业生派遣手续。

7.负责落实海关总署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初级评审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劳动政策、法规和保险制度,负责工勤人员和合同工的计划、录用、管理、辞退等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海关总署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海关工作人员工资计划,按规定审核并调整关区海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10.负责关区海关奖励事项的上报、审批等工作。

11.负责职工休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承担海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勤、请假、休假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海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等审批手续,负责南京海关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3.负责海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的政审、报批等工作。

1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各项人事统计报表汇总上报、人事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15.负责研究解释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政策问题,接待和处理干部人事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16.负责受理关区海关公务员考核、升降、处分、辞退等申诉控告事项。

17.按照《海关关衔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关区海关公务员关衔的评审、报批、调整等工作。

18.负责关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19.负责与地方各级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

20.承办关领导和总署人教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工编科、综合科、干部科教育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定教育培训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关区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教育培训基本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组织关员初任培训、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晋衔培训和普及性业务培训。

4.负责培训证书管理、发放和培训档案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关员学历审核和学历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选派在职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学习。

7.负责配合海关院校完成招生、实习和教师现场实践等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处职责范围内的海关系统各类考务工作。

9.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育经费的使用和教学设备、器材和培训资料的管理;

11.负责组织协调关区报关员资格考试、考务等工作。

12.负责教育培训南京协作区的具体组织协调。

13.负责研究、解释教育处职责范围的有关问题。

14.负责沟通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的联系。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培训科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地方党政部门及海关总署关于党的建设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监督、检查、指导机关党、团、工、妇工作。

2.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委的日常工作。

3.负责本关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总结、推广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经验。

4.负责机关各类先进典型的评比、表彰、宣传工作。

5.负责文化和体育建设及图书室和俱乐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6.负责机关职工福利和医疗保健工作。

7.负责联系省级机关工委,完成省级机关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完成地方有关部门布置的扶贫、普法、公益事业等项工作。

9.负责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及南京海关统战工作。

无内设机构。a政治部办公室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党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政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2.负责基层建设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部署、检查、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3.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各级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组织工作。

4.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政治部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或督办部领导批办的文电和交办的事项。

5.负责草拟政治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重要文稿,以及以政治部名义发文的核稿工作。

6.组织开展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及对策研究;组织开展队伍建设方面的专题调研,总结、推广政治工作经验。

7.负责关区政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呈报和管理,编写政治部大事记。

8.协助部领导召集政治部日常工作会议,承办关区性政工会议的组织及会务,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制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及反馈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9.负责关区的先进典型评比表彰、宣传工作。

10.受理对总关机关职能部门态度作风、工作效率方面的咨询、投诉,并负责督办及反馈。

内设机构名称:政治工作科、内务督察科督察内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及海关总署关于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定,结合关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关区的督察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及海关总署关于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定,结合关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关区的督察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关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隶属海关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4.组织对本关、隶属海关的行政执法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海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营状况的督察审计工作。

5.对关区缉私警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对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依据授权组织开展检查。

6.组织开展隶属海关关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负责联系协调接受外部审计事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科、督察审计科监察室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关机关各部门和隶属海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海关总署和驻署纪检组、监察局及南京海关决定的情况。

2.监督检查本关机关和隶属海关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驻署组局批准,初步核实关区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关区处级干部和没有立案权单位的科级以下干部及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在南京海关党组领导下,组织协调关区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5. 受理对海关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关区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南京海关党组纪检组有关工作。

7.承办驻署纪检组、监察局和南京海关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8.协助南京海关党组纪检组对驻隶属海关纪检监察特派员的管理、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工作,无内设机构。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级别: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其职能定位为“对内服务为主,对外经营为辅”。负责为南京海关机关办公用房、食堂、招待所、车辆及职工生活提供服务;同时经营预录入、书籍销售、酒店及仓储项目;并对关区隶属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投资兴办的经济实体承担业务指导职能。

内设机构名称: 综合部、财务部、车辆管理部、生活服务部、经营部现场业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南京地区(除栖霞区)企业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核销、经批准内销补税和深加工结转、保税仓库出入库、异地加工贸易备案及外发加工业务审批;

2、负责本处业务范围内转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现场审核、审价、归类和关税、增值税、保证金(函)、监管手续费、滞纳金等税费的征收、退缴和补征;

3、负责货物查验、结关和放行,报关单数据和舱单等电子数据核销,进出口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及二次核对,报关单理单、报关单库管理和报关数据查询工作;

4、负责南京地区进出境展览会审批、展品监管,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进货申请、核销,进出境人员分运行李申报、查验、放行,境外常驻机构进出境办公用品和外方常驻人员个人自用物品进出境,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注册登记和年审,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外方常驻人员进口自用车辆解除海关监管等审批手续。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备案科、核查科、通关科、监管科、王家湾海关直通式监管点驻禄口机场办事处行政级别:正处级派驻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国际民航机进出境及上下旅客、货物、快件、行李和其他物品的监管,并办理海关查验、结关和放行手续。

2、负责办理空运货物现场接单、审价、归类和征收、退还和补缴税费手续;负责保证金、滞报金、监管手续费的征收和减免;根据需要提取、送检样品;负责现场报关单数据的删改。

3、负责机场货运进出口转关业务;负责进出口舱单核销、结关、理单,以及结(付)汇、出口退税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工作;负责进出口报关单、随附单证及其他海关作业单证的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

4、负责在禄口机场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注册登记和年审。

5、负责办理机场免税店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进货申请审核手续、物品入出库监管和核销手续。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通关科、查验科、旅检科、物流监控科驻邮局办事处行政级别:正处级派驻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南京邮政局业务辖区内进出境邮递物品、快递物品监管、征免税和验放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通关科、查验科

驻江宁开发区办事处行政级别:正处级派驻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南京市江宁区(不含禄口机场)所有海关业务

内设机构名称: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稽查科、加贸科、驻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南区)办事处(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68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行政级别: 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总署数据中心电子口岸信息化系统的推广、维护;电子口岸政务卡及企业卡的制作;包括预录入VPN网在内的南京关区电子口岸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南京海关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及其他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开发等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综合业务部、技术服务部、办公室、软件开发部历史沿革/南京海关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南京海关成立于1979年1月1日,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南京海关直属国家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江苏省内海关事务。

南京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历史悠久,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是我国对外通商贸易和文化交往较早的地区之一。因此,南京地区很早就有了具有海关性质的关津。东晋起至南朝宋、齐、梁、陈时期设在都城建康(今南京)的方山津、石头津,是南京最早出现的略具海关雏形的管理机构,除负责征收“通关税”、检查违禁物品外,还负责查缉“亡叛者”,即私通“敌国”的逃犯。宋、明两朝,南京均设有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如建康榷货务、龙江关、大胜关等,专司征收船料钞和货物税。清朝,还在南京地区增设了新江关、新安津、西新关,以征货物税为主,沿江关卡兼收船钞。

咸丰三年(1853),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在天京设置有天海关,这是中国历史上*由农民***政权设置的海关机构。天海关设立后,执行独立的海关政策,鼓励正常贸易,实行轻税政策,严禁鸦片进口,在促进生产,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治三年(1864),天京被清军攻陷,天海关即告结束,前后仅存12年。

海关主权是国家主权重要组成部分。鸦片战争前,清政府所设的海关由自己管理,关税完全是自主的,当时的关税政策对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抵制外国商品冲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鸦片战争后,根据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清政府被迫开放沿海及长江各通商口岸,帝国主义列强又籍口清政府关治腐败,纷纷插手海关事务,最终由英国人攫取了海关较高领导权总税务司一职。从此,海关行政管理权、关税自主权和税款支配权丧失殆尽。1899年,金陵关开关,英籍总税务司赫德任命英人安格联为金陵关税务司,这是南京历史上出现的*由外国人控制的海关。金陵关成立时,清政府在金陵关内设监督公署,此举意在监督海关税务司和管理常关,但由于海关管理权实际掌握在洋人手里,监督公署有名无实。这一时期,金陵关不仅实行的是一整套西方的海关管理制度,所执行的税率也被限制在“值百抽五”的极低水平,同时还把持了南京港务、航政、邮政等管理大权,参与搜集中国的政治和经济情报,成为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进行政治和经济侵略的重要工具。辛亥***前,海关税款虽已被用作债、赔各款的抵押,但仍由各地海关监督负责保管和支付。民国元年,列强要求各地海关税款全部移存其指定的银行。从此,金陵关税款也全部移存在英商在华开设的汇丰银行。海关自主权的丧失,是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由洋人管理海关也是南京近代半殖民地时期的海关的最重要特点之一。

民国26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战火蔓延江苏,南京也于这年12月沦陷。开始,总税务司因受英美控制,自恃关系特殊,未随国民政府撤至重庆,并令金陵关后撤至汉口,后又转至上海英租界处的江海关。至此金陵关的关务活动中止。民国30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关管理权沦落于日本侵略者之手,转移至上海的金陵关办事处完全听命于日本税务司。民国31年,日伪成立了“南京转口税征收所”,次年升格为“海关转口税征收所南京总所”,并辖“芜湖分所”。这一期间,征收所的主要负责人全由日籍官员担任,这样,沦陷区海关已成为殖民地性质的海关。抗日战争胜利后,因对外贸易锐减,江苏境内仅恢复了金陵关和连云港支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政府收回海关行政管理权和关税自主权,建立起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海关。1949年南京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了金陵关。次年,由于帝国主义实施经济封锁,南京的海关业务减少,金陵关奉海关总署之令撤消。此后,南京市海关业务中断。

1978年底,中国***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江苏省对外贸易、对外友好往来和旅游事业迅速发展。由于南京建国后未再设关,所有海关业务要在外地,或由外地海关派员来宁办理,难以适应和满足江苏省对外开放的需要。因此,在南京设关的呼声日高。1978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在南京设立海关。

1979年1月1日,南京海关正式开关。南京海关始为处级海关,下设4个科室,隶属江苏省外贸局领导。当时海关业务单一,主要征收进出口货物关税和办理旅客行李物品验放手续。开关*年,共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9475元,验放进口货物28.4万吨,办理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手续3345人次。

1980年,海关建制收归***,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南京海关直属海关总署领导,并在1984年升格为正局级关。

80年代以后,随着江苏省外向型经济的蓬勃兴起,南京海关业务工作、组织机构、人员队伍都进入了全面迅速发展的历史阶段,辖区范围已由南京1个口岸扩展到全省10个口岸。这一时期,南京海关还陆续开办了保税、稽查业务,航空、铁路、公路、长江支线轮转关运输业务,邮递物品监管业务,以及强化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反倾销反补贴、环境保护、防止武器扩散和口岸规划等新职能。到1999年底,南京海关下设副局级隶属关2个,正处级隶属关和副处级办事处30个,内部设有副局级和正处级机构18个,海关人员达到1800人。至此,南京海关已基本形成由总关、隶属海关、办事处组成,布局和层级都比较合理的海关管理机构体系,基本适应了南京及江苏省多层次开放地带、海陆空邮等多种运输方式、一般贸易及各类灵活贸易方式的监管工作需要。综合业务量进入全国海关前10名,成为海关系统的大关。1999年,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115.99亿元,监管进出境货物3599.43万吨,验放旅客行李物品193903人次。

南京海关建关20年来,认真贯彻海关“促进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为改革开放服务,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深化业务改革,通过严格依法行政,履行为国把关的海关职能,为促进外贸事业发展,维护正常进出口秩序作出了积极努力。1993年10月,一批化工废料由韩国运抵南京,在上元门码头被南京新生圩海关查获,这是建国以来中国海关查获的*起“洋垃圾”走私进口案件,这起案件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后经外交途径将“洋垃圾”退运出境,南京新生圩海关因此受到国家环保局、海关总署的通令表彰。此后,海关的环境保护职能得到加强。在队伍建设和队伍管理上,南京海关贯彻“从严治关”方针,积极开展清除执法腐败、创建文明窗口和文明行业活动,到1999年,南京已有7个一线岗位被授予“青年文明号”和文明窗口。南京海关还积极推进现代海关制度的建立,加大业务改革力度,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打击骗汇、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1998年10月,南京海关实施通关作业改革,采用H883/EDI自动化报关系统,关区范围内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和集中审单,极大地方便了进出口企业,新的通关作业模式已与国际惯例接轨。

1999年1月8日,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正式成立。组建缉私警察队伍,是党***、国务院对我国缉私体制进行改革的重大决策。缉私警察队伍专司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具有刑事执法权力,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为主的管理体制。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成立后,在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1999年1月至12月,就立案查处走私案件24起,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54名,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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